2011年9月19日 星期一

第捌章 論部基礎對法 二、心之作用

二、心之作用
  能了識一切事物之自體為心王,其法曰色法。如眼根之
對於色塵時,識即隨生;又或耳根之對於聲塵、鼻根對於香
塵、舌根對於味塵、身根對於觸塵時,識亦隨生。以此五根
為因,五塵為緣,起色業之身而顯現身語之表業的大法,能
生動機,名為色法。

心所之類別
(一)欲界之五十四心所:
     由十一層欲界中的有情體相緣所生之心王所有
   法(稱為心所),為欲界諸法之性相,其心所之分類
   如下:
   1、十二惡性心所:
     -生貪婪心之八心所。
     -生瞋恚心之二心所。
     -生痴妄心之二心所。
   2、不緣於三惡(貪、瞋、痴)之十八心所:
     -助長罪業心之七心所。
     -無損功德之八心所。
     -隨附於不緣他之無記心三心所。
   3、欲界中能生善性造作之二十四心所:
       欲界中,善性表色由此二十四心所而發。
     -多生善性造作之八心所。
     -因宿因而多發善性表色之八心所。
     -隨附善性之無記心八心所。
(二)色界之十五心所:
   在十五色界天中,屬於色界天人之心德為十五心所。
     -色界禪修之心德之五心所。
     -緣宿因助長色界禪修之五心所。
     -依附於色界無記心之五心所。
(三)無色界之十二心所:
   在四無色界天中,梵神天人禪修之心德為十二心所。
     -無色界空定之四心所。
     -緣宿因助長無色界空定之四心所。
     -依附於無色界的無記心之四心所。
(四)屬無為禪定之八心所,擴大為四十心所:
   超越凡塵,禪修聖果之心德稱無為禪定,為四雙八
   輩之心。
   無為禪定,約言之分為:
     -四向修禪心之四心所。
     -四道果智心之四心所。
   擴大為四十心所:
     -四向修禪心之二士心所。
     -四道果智心之二十心所。
(五)心所八十九,擴大為一百二十一心所:
   欲界心      五十四心所
   色界心德      十五心所
   無色界心德     十二心所
   無為禪定心      八心所
      共為:   八十九心所

   欲界心      五十四心所
   色界心德      十五心所
   無色界心德     十二心所
   無為禪定心     四十心所
      共為: 一百二十一心所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