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21日 星期三

第玖章 佛教文化中的道德修養 一、表現身業修養的舉止文雅

一、表現身業修養的舉止文雅
(一)在有僧侶和德行高尚的人及年歲大於自己的尊長在
   場的情況下,選擇自身所處的位置時,要注意自身
   的位置和他們相距不可太遠或太近、或對坐或背
   坐、或於高處、或居於當風之處。

(二)在有僧侶和德行高尚的人及年歲大於自己的尊長面
   前走過,或在大眾場合穿過人群時,必須躬身低頭
   而行。

(三)舉凡交接物品,在交付或接受的過程中,不論交接
   的物品是極其微小或輕量的,都必須同時使用雙手
   進行捧交或捧接。

(四)在向僧侶和父母師長跪拜時,雙膝、雙肘和頭額須
   同時點地(或地板),行五體投地禮。

(五)在路上和僧侶迎面相遇時,必須將帽、鞋脫在一旁,
   打傘者將傘收起,合什舉額,雙足並立於地行站拜
   禮。

(六)在向僧侶、父母、師長或年歲大於自身的尊長辭別
   時,必須合什,躬身後退四、五步後方可轉身而行,
   不可立即轉背就走。

(七)在僧侶、父母、師長和年歲大於自身的尊長面前取
   座時,不可坐於高處、上風之處和顯著之處。

(八)在狹窄的道路上遇到僧侶、父母、師長和年歲大於
   自身的尊長時,要站立於一旁,將通道讓出。

(九)在乘坐的交通工具,諸如火車、汽車、舟船、渡輪
   之上,如有僧侶、或老弱殘疾者、或比丘尼尚無座
   位時,須將自身的座位做為布施物,布施與上述之
   人。在購票或找座位時,亦不可和述之人爭先。

(十)在高僧、父母或師長入睡休息時,在近處走動要躡
   足而行,不可出聲造成騷擾。

(十一)在旅途中遇到僧侶、比丘尼、殘疾之人上下舟車時,
    要自動予以攙扶,或代為搬運行李等隨身包裹。

(十二)在聽經聞法時,為表示對佛法和經師的尊敬,與會
    者應脫帽入座。如戴了禮帽,則必須使部分的頭髮
    露出。如使用錄放器材播放法音、梵唄時,必須將
    音響放置於高處。聽聞經教時,應蓆地而坐,將雙
    膝置於身之一旁,並合什凝神恭聆之!

(十三)佛釋尊的金身、圖像、佛典經籍要放置於高處,如
    欲移動或取閱,必先合什表示虔敬之意,上述各物
    不可置於地板上或挾在腋下,以免褻瀆。

(十四)不可向比丘僧、尼行握手禮、揮手禮、或用手勢招
    手示意,只能虔誠合什致意。

(十五)女性不可在僧侶或德行高尚的長者面前圍勒紗籠或
    作修儀化妝。

(十六)女性不可穿著涉及暴露性的服裝,出現於僧侶和德
    行高尚的長者面前。

(十七)對居於僻靜之處的僧侶,女性不可單獨往見之。

(十八)如女性有必要向某一僧侶請教或商談時,必須要有
    一成年的正常男性在場。

(十九)女性不可向僧侶行散髮於地之匐伏禮,或引致肌膚
    相觸之任何跪拜禮,應維持虔敬之儀態。

(二十)在路上和他人相遇時,必須以親切的態度,默默合
    什於心。對值得尊敬的人頷首致意,對值得含笑握
    手者,含笑相握致意之。

(二一)如欲接近僧侶、師長、父母及年長於自身的尊長時,
    如身發異味,必先潔身之後方可親近!

(二二)在佛塔範圍內、寺院內、醫院、學校及其他公共場
    所內不可有亂吐檳榔汁、擤鼻涕和吐痰等不當行為。

(二三)不可對著別人咳嗽或打噴嚏,如在大眾場合,想咳
    嗽或打噴嚏,也必須先離座,到僻靜之處,用手巾
    捂住嘴巴才做。忍不住需要放屁時,也是如此,不
    可當眾失儀。

(三四)不論任何時候,於進用齋膳和進食之處,在可見可
    聞的範圍內,不可做擤鼻涕、咳嗽和吐痰等不雅的
    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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